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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量:次 发布时间:2018-08-21 10:52:30
应国家对文化艺术行业进一步规范的指示,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(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)自2011年10月20日起,按照“统一标准、统一试题、统一考务、统一发证”的原则,在全国各省、市、自治区、重点城市有组织、有重点、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考试合格人员将由文化部人事司统一颁发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,在未来逐步做到持证进入文化行业,持证竞聘工作岗位。目前国家颁发的文化艺术行业职业资格证书:五级(初级),四级(中级),三级(高级)。本次培训考试的级别为“文化艺术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五级”,考试通过后颁发五级职业资格证书。职业资格证书下一步将和职称紧密挂钩,得到国家各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全力配合,文化艺术行业岗位,想要取得中级职称以上必须先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。一级相当于正教授级,二级相当于副教授级,五级相当于初级讲师,是国家艺术职称评定的依据。
一、招生对象: 从事艺术教学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
二、报考条件(五级):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
1.艺术院校的附中毕业生,艺术专科学校的中专毕业及具有相关学历证书者。
2.接受正规专业学习满三年。
4.在本职工作满两年。
5.获得文化部门认可的区、县级比赛前十名或取得社会艺术考级七级以上证书。
三.培训专业 :民族乐器弹拨类
培训结束后需交一篇关于本专业教学论文3000-5000字(一周之内)
四.培训时间:五天
五.报名办法及联系人: